
刷新开放初期,我们党针对“文化大革命”及其竣事后不正之风逐步伸张的状态,安排严肃攻击种种违纪违法行为,举行周全整党,贞洁党的组织,整肃党的纪律,恢复党的优良古板作风。同时针对此前党规党纪遭到严重破损的状态,着力建设健全党内规则。十二大党章明确划定:“共产党员必需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”“坚决维护党的纪律,是党的每个组织的主要责任。”这部党章还对纪律处分的原则、种类、程序,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向导体制、职位作用、职责使命、事情权限等作出明确划定,从而以党的基础大法的形式,为新时期增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基础遵照。1980年2月,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涯的若干准则》,以精练、准确、规范的文字作出12条划定,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、增强党的政治纪律、准确处置惩罚党内种种关系,施展了恒久深远的主要作用。
(责任编辑:杨 虹)